1、不得运用极限方位限制器泊车;
2、不得在有载荷的状况下调整起升、变幅组织的制动器;
3、吊运时,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,吊臂下不得有人;
4、吊车出租作业时不得进行查看和维修;
5、所吊重物挨近或到达额外起重才能时,吊运前应查看制动器,并用小高度、短行程试吊后,再平稳地吊运;
6、无下降极限方位限制器的吊车出租,吊钩在**作业方位时,卷筒上的钢丝绳有必要坚持有规划规则的安全圈数;
7、吊车出租作业时,臂架、吊具、辅具、钢丝绳、缆风绳及重物等,与输电线的最小间隔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则。与输电线的最小间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