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吊车道路应平整、坚实、可靠,停放地点应平整。
2.机器不得停放在坡道上工作。不允许将机器的两条履带或两条腿保持高低或土壤软硬。
3.起吊部件时,吊索应保持垂直,不得斜拉超过其转弯半径,以防止吊车因过载和钢丝绳打滑或断裂而失去稳定性。起吊重型部件时应设置牵引绳。
4.吊车运行时,吊臂应平稳升降和旋转,不得在空中晃动。同时,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。在未采取稳定的技术措施和相关技术部门批准的情况下,严禁在超负荷情况下起吊机械,以免加速机械部件的磨损,导致吊车翻倒。
5.尽量避免满载行驶;当负载满载或接近满载时,严禁同时进行提升和转弯(提升和水平旋转或提升和行走),以避免道路不平或惯性力导致的过载导致翻车事故。
6、当两台吊车械同时运行时,两台机器吊钩悬挂的部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,以免发生碰撞事故。
7.使用两台吊车起吊部件时,应根据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载荷分配(起吊重量不得超过两台机器总允许起吊重量的75%,每台机器的载荷不得超过其安全载荷的80%)。在操作过程中,要协调动作,在统一指挥下同时起吊和移动,保持两台机器的吊钩和滑轮组基本垂直。两台机器的驾驶员应密切配合,以避免另一台机器因减重而超载。
8.吊装过程中,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。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员能够清楚看到整个吊装过程的地方。驾驶员应熟悉信号,并根据指挥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;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,发出的信号应清晰准确。
9.当吊车停止工作时,回转和行走机构应制动,驾驶室门应锁定。不得将部件悬挂在吊钩上,并应将其吊到高处,以避免摆动造成人身伤害和吊车不稳定。